为方便广大改制企业办理金融债权保全证明,提高工作效率,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布:
一、办理《重庆市银行业金融债权保全证明》需要提供的资料:
1.改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、原件交由工作人员审核)。
2.授权委托书(需注明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号)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都需加盖企业公章)。企业法人本人办理不需出具授权委托书。
3.企业申请改制文件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。
4.企业《关于出具金融债权保全证明的申请》文件(参考样本见附件1)。
5.《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相关情况的声明》(加盖企业公章、详见附件2)。
6.《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情况的声明》(加盖企业公章、详见附件3)。
7.《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》交由企业所有开户银行(或债权银行)填写,并加盖办理金融机构行政公章(详见附件4)。
8.如企业存在未结清银行债务,需由其中一家债权银行提供该企业人民银行征信报告,并加盖办理金融机构行政公章。
注:资料5和资料7所列银行应一致,资料6与资料8所列情况应一致
二、办理金融债权保全证明需要的时间
在以上资料齐全完整的情况下,改制企业交由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申请办理出具《重庆市银行业金融债权保全证明》。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,方可进入办理流程。
联系部门:重庆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维权部
联系人:黄敏
联系电话:63700233
温馨提醒,从企业提交资料到银行业协会按流程查实情况,最后出具《金融债权保全证明》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的时间,请企业提前安排好相关事宜,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